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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泰MBA拟作学籍处理的陈述通知函
发布时间:2019年05月06日 发布者:MBA中心

朱曦阳同学(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,工商管理硕士专业,班号M161209C,学号 116120990208  ):

您好!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,以及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》(沪交研〔2017〕74号)第四十三条规定第一款应予退学之第(一)项“ 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(含休学及批准延期)未完成学业  ”,上海交通大学拟对您作退学处理。请在2019年5月15日之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,办理相关手续,如您对此学籍处理建议有异议,请在下述时间和地点陈述和申辩您的相关事实、理由及依据。逾期不作任何反馈的,将视为您对此退学处理建议没有异议。

满足退学条款“ 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(含休学及批准延期)未完成学业 ”的事实依据:

依据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》(沪交研〔2017〕74号)第二十一条“研究生不能在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内毕业的,必须在学习年限期满前3个月办理延期手续”,该生2019年3月31日到了2.5年的基本学习年限,可以申请延期,最长一年。但是该生未在此日期前办理延期手续,几番告知未有回复。

 

陈述和申辩时间地点为:

地点: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, B307会议室

时间:2019年5月15日,9:00~15:00

联系人:曹敏老师,电话:021-62933213,邮箱:minn@sjtu.edu.cn

办公地址: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B307

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

2019年5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