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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作学籍处理的陈述通知函
发布时间:2022年10月18日 发布者:MBA中心

張庭維同学(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,工商管理专业,班号M1912097,学号119120921062):

您好!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,以及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》(沪交研〔2020〕43号)第四十三条应予退学规定第(二)款“休学期满,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,上海交通大学拟对您作退学处理。请在2022年10月31日之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,办理相关手续,如您对此学籍处理建议有异议,请在下述时间和地点陈述、申辩您的相关事实、理由及依据。逾期不作任何反馈的,将视为您对此退学处理建议没有异议。

满足退学条款“休学期满,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的事实依据:

该生于2021年7月申请自2021年7月16日至2022年3月1日休学,后又于2022年1月申请延长休学至2022年8月31日。截至2022年10月18日仍未提出复学申请,休学期满逾 2 周仍未提交申请,作应予退学处理。

陈述和申辩时间地点为:

地点: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b303会议室;

时间:2022年10月31日,09:00-18:00

 

联系人: 陈璐怡老师;电话:021-62933213;邮箱:luyichen27@sjtu.edu.cn

办公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 1954 号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B307 室,

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 1954 号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B307 室学院

2022年10月18日